婚恋平台冒充教育机构骗学生转账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教育机构骗学生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该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从业者李某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以提供升学辅导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该公司开发的涉案APP并缴纳培训费用。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联系到对方,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APP存在大量账户异常记录,且公司未办理教育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商业交易,且已提供课程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课程服务证据,但仅出示虚假宣传截图。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APP下架通知及聊天记录,证明对方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身份冒充,虚构教育培训场景。公司未能证明资金用途合法性,仲裁庭采信张某某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第67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身份冒充,涉及资金往来应及时保留转账凭证。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防止被用于非法交易。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收集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