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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获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求职诈骗产生纠纷,劳动者主张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招聘客服岗位为由,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承诺入职后返还。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款项后,被诱导下载虚假APP进行资金拆分操作,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公司未实际录用,遂向平台及公司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且未履行合同义务;公司称李某为个人行为,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流水及虚假APP界面截图,认定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公司虽提交了用户协议,但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对资金拆分流程知情但未阻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垫付费用并追缴违法所得,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劳动者应警惕'先垫付后返佣'套路,及时固定证据。企业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避免因第三方诈骗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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