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致社保缴费损失近3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致社保缴费损失近3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社保医保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李某以能办理社保医保补缴为由,谎称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线下转账至公司对公账户。后李某以'资金多级拆分'为借口,多次要求张某某扫码支付额外费用,最终仅返还5000元便失联。期间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发送短信催促缴费,制造紧迫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社保办理流程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对接,资金拆分属内部流程。双方就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资金流向真实性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短信记录及转账凭证,证明资金交付过程。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说明,未能解释多级拆分资金的合理性。仲裁员调取平台聊天记录,确认李某存在冒充公检法人员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社保办理资格、伪造公检法身份、设置资金拆分障碍等手段,实施持续性诈骗行为,依法支持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行为处罚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公共服务诈骗,保存转账记录和通讯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拆分、冒充权威机构等特征,应立即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劳动者支付与用工无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