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退休老人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案

退休老人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案

【标题】退休老人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被自称医保局工作人员的男子李某以'医保报销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李某通过线下接触取得张某某信任后,要求其添加'公检法'人员微信,谎称需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后发现被骗立即联系银行,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离职员工,该公司曾多次接待类似诈骗人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反诈提醒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办公场所且不知情。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监控视频证明李某为离职人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虽证明李某离职,但未能说明为何仍能使用公司资源。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及平台信息,确认诈骗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驳回张某某要求双倍赔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使用公司名义实施的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需加强人员管理及反诈宣传,个人应提高对'安全账户'等话术的警惕性,发现异常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扩大损失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