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岗位,被以返佣为名实施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网站看到'高薪兼职'广告,对方以需先垫付购物款再返佣为由,引导其下载仿冒的购物APP。该APP界面与正规平台高度相似,但收款账户实为第三方虚拟账户。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购买'特价商品',后被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以'激活账户'。期间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账户异常,造成心理恐慌。电子数据显示,公司明知APP非官方却未及时制止,存在明显过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并造成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具体操作由应聘者自行决定,且未收到款项。双方对APP真实性及公司责任范围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APP界面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承认平台存在异常访问记录,但称已尽到警示义务。经技术鉴定,涉案APP确为仿冒平台,公司未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APP真实性亦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兼职诈骗陷阱,网络平台需强化信息真实性核查。遭遇威胁时应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转账凭证及通讯记录等电子证据。建议完善实名认证及资金流向监控机制,防止被虚假APP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