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加盟费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加盟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参与政府扶持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加盟保证金并持续充值入金。在QQ群内多次诱导下,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先后支付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项目资质,且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项目骗取加盟费,公司则称系自愿投资行为。双方对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争议,张某某仅提供部分短信截图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QQ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未能出示项目真实性证明及资金使用明细,仲裁委认定关键证据缺失但存在欺诈行为迹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已支付的加盟保证金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身份的商业骗局,建议保留电子证据原始载体,对需垫付费用的项目应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并核实资质,遇账户冻结应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