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女子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获赔

女子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女子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纠纷诉至仲裁机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虚拟币投资。李某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脱离平台交易,后以各种理由推脱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存在诈骗嫌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交友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交易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诈骗指控。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及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交友记录。公司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虚构投资导师身份、诱导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等异常行为,结合公安机关调查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以及《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需警惕投资陷阱,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应核实对方资质再进行大额交易,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