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招聘人员骗取信用卡验证码
【标题】企业主冒充招聘人员骗取信用卡验证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曾任职该公司医疗养老项目部,案由涉及企业主通过虚构养老服务场景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进入医疗养老部门工作。期间企业主李某以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多次通过电话要求提供信用卡验证码,声称需用于贷款审批。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于6月12日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项目保证金。后发现李某实际为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分子,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公司账户随后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款项为正常业务往来,否认李某有非法占有目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构成诈骗及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诱导其提供验证码。公司仅提供招聘公告截图,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结合李某在案发后刻意躲避联系的行为,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信张某某提供的证据,认定李某实施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仅支持返还2.8万元本金的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紧急止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主应规范招聘流程,员工需警惕陌生来电要求验证码。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本案因未签合同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印证了书面合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