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网购用户被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某市网购消费者,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涉嫌虚假平台运营方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浏览商品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XX正品商城'虚假平台诱导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家电。平台客服人员通过伪造官方工号冒充品牌售后,以'补贴补助'为由要求提供信用卡验证码,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伪造资质的诈骗网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并导致其信用卡被盗刷;公司辩称系第三方独立运营且已注销账户,与消费者损失无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截图、虚假客服对话记录及信用卡交易流水,核查了某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公司虽提交了账户注销证明,但未能说明与诈骗行为的具体关系,仲裁庭认定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的违法操作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网购需警惕'补贴补助'话术诱导,核实平台资质应查看营业执照与备案信息。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若存在虚假宣传或资金拆分行为,可能构成共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