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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假药诈骗索要赔偿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假药诈骗索要赔偿

【基本信息】劳动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医疗养老项目发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被要求通过涉案APP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承诺购买假药可获取返佣。公司伪造资质文件,以'精准信息诈骗'为名诱导张某某使用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作为'入金',后APP被强制下架,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能力,且购买药品均为假药,遂申请仲裁要求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该APP为合法投资平台,张某某系自愿参与,且已提供部分订单截图证明业务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下架公告及第三方支付记录,核实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公司多次使用'投资老师'身份诱导充值。公司未能出示药品采购合同及实际履约证据,且其注册地址经调查为虚假信息。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与APP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项目、伪造资质等诈骗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垫付的约3.5万元款项,但对要求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遭遇虚假投资诈骗应及时固定APP截图、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注意维权时效。本案显示,即使存在履约能力瑕疵,仅凭虚构项目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