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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保健品骗局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保健品骗局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保健品诈骗纠纷提起仲裁申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入职后,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组织培训,声称可为老年人办理健康保障手续。期间业务员多次拨打张某某电话,以'公检法核查'为由要求其配合操作,诱导其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公司要求张某某提供老人身份证信息并保存所谓'办理凭证',后以需支付'服务费'为由持续索要验证码,最终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称该业务为正常合作项目,张某某未尽审核义务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诈骗过程。被申请人抗辩称系正常业务往来,但未能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合作协议或服务清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业务员要求点击不明链接、频繁索要验证码等异常行为,结合老年人被诱导缴费的证据链进行综合认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项目、伪造文件等行为,但申请人未完全履行核实义务,裁决返还2.8万元并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至十日拘留

【分析启示】老年人群体易成为诈骗目标,应聘者应警惕以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遭遇要求转账、点击链接、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时,应及时保存通话记录、短信截图等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应规范业务流程,避免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