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骗取老人补贴被仲裁
【标题】冒充领导骗取老人补贴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补贴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被自称公司高管的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补贴发放'为由要求提供支付宝密码和银行卡信息,承诺先返还1000元。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对方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声称需完成退款理赔流程。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认为补贴发放属于正常业务流程,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银行流水和支付宝转账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公司虽提交内部通讯记录,但无法证明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证人证言显示诈骗账号IP地址与公司服务器无关联,最终采信张某某提供的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社交平台冒充熟人诈骗,遇资金纠纷要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需加强员工身份验证,防止被用于非法活动。维权时应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