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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婚恋骗局遭刷单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婚恋骗局遭刷单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案由为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对方以'内部渠道可赚取高额返佣'为由,诱导其在某网购平台注册账号并垫付商品尾款。期间李某通过电话指导操作,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资金流水',先后五次通过银行卡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虚构身份的诈骗分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金融机构人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张某某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及网购平台订单信息,李某曾要求其'先垫付后返佣'的对话内容清晰显示虚构事实。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仲裁庭采信张某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剩余部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灭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杀猪盘'套路,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存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平台方应对注册用户进行必要身份审核,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