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网购用户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

网购用户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涉嫌诈骗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账号,冒充贷款专员向客户推送补贴补助信息。通过伪造安全账户转账流程,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客户在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发送的短信截图显示其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活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职务行为要求公司担责,公司称其已离职且未授权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户沟通的短信截图、支付宝转账记录及虚假身份证明。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认可张某某曾以公司名义进行营销活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非法所得3.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职务行为效力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需加强员工培训及账号管理,员工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而非自行处理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