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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直播带货诈骗索要退款遭拒

【标题】学生遭遇直播带货诈骗索要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直播带货为名实施诈骗,涉及约3.5万元资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以'直播购物优惠'为由诱导其在某市某直播平台下单。期间该平台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通过多级拆分账户收取定金。后以'公共服务办理'为名要求支付尾款,声称需通过复杂退款流程才能获得理赔,最终张某某转账3.5万元后发现无法联系对方,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全程未签订合同且存在资金拆分诈骗;被申请人称交易属于正常直播带货,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是平台常规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直播平台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操作流程说明。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交易场景及诱导性话术,但部分转账行为发生在直播平台非官方时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效力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直播带货中异常退款流程,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发现诈骗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