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招聘平台精准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招聘平台精准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精准信息诈骗引发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对公账户转账及招聘平台虚假信息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收到自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主管的私信,称其具备投资理财资质并提供高回报项目。对方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该平台已下架涉案APP且未收到承诺的投资收益,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招聘平台以虚假投资名义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其仅为信息发布平台,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APP下架公告,公司仅提供平台合作协议。经质证,仲裁委确认聊天记录中提及的公司名称与涉案APP主体一致,转账行为与诈骗信息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对用户转账行为存在监管责任,裁决其限期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平台需严格审核企业资质,防范精准诈骗风险。劳动者应核实企业信息,保留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对公账户转账需谨慎确认用途,避免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