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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平台客服冒充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后,被客服人员以'中奖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添加微信。对方伪造医保报销流程,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并指导操作屏幕共享,最终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骗走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未及时报警,而是直接向平台投诉,但平台以'用户自主操作'为由拒绝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冒充客服诈骗;平台辩称已公示客服信息,且转账行为属于用户自主操作。双方对平台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及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客服对话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平台仅提供注册协议文本,未能有效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要求平台调取用户操作日志,但因技术原因未能完整获取。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对异常客服行为建立有效识别机制,支持张某某主张的2万元损失赔偿,剩余部分因报案延迟酌情扣除。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平台应对虚假客服行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客服身份验证机制,用户应警惕'中奖'等话术陷阱,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因延误影响维权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