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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团伙假中奖诈骗员工被仲裁

【标题】企业主团伙假中奖诈骗员工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案由涉及医疗养老场景虚假中奖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通过公司内部平台购买保健品。后收到自称'健康福利中心'的短信,称其获得假中奖资格需缴纳3000元税费领取奖品。公司财务人员李某(企业主)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转账,声称需紧急止付防止账户冻结。张某某通过短信截图和支付宝转账记录发现对方提供的平台网址与实际电商平台不符,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伪造平台资质的诈骗行为,要求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该行为属员工个人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构成违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虚假平台注册信息、异常短信记录及第三方支付凭证。公司未能提供员工签字确认的交易协议,且其所谓'医疗养老项目'缺乏实际业务支撑。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存在虚构事实与伪造平台资质的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全额返还张某某约3.5万元转账款项,并处以5000元行政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实施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企业需建立资金流向审核机制,警惕虚假平台诈骗。员工遇要求转账的异常指令应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发现诈骗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主张权利。医疗养老领域诈骗多以'紧急止付'为名实施,需提高对新型诈骗手段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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