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投资骗局骗取3.5万元赔偿获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投资骗局骗取3.5万元赔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地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本案系因虚假投资平台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争议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某。李某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并转账3.5万元。平台采用多级拆分资金模式,导致张某某无法正常提现。张某某保留了平台注册信息、聊天记录及对公账户转账凭证等证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平台运营方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投资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申请人辩称平台系第三方独立运营,且张某某未签署任何投资协议,主张不构成合同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注册资料、聊天记录截图、银行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界面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独立运营,亦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庭认定平台存在明显欺诈行为,且资金流转符合多级拆分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张某某退还全部投资款并支付法定利息,同时承担平台运营期间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履行资质审核义务,用户应警惕以情感为名的金融骗局。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平台信息,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