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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投资3.5万遭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投资3.5万遭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公务员的李某,对方以帮助办理退休金补贴为由,引导其通过虚假投资平台进行理财。李某虚构'公共服务项目'背景,承诺年化收益达30%,诱骗张某某分三次转入约3.5万元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期间通过微信群频繁推送'内部数据',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等个人信息。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业务资质,李某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团伙以婚恋为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已按约定提供'项目资料',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李某的127条通话记录,发现对方多次使用'国家补贴'等话术诱导投资。检测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流水显示资金均转入第三方个人账户,且平台注册信息与公司资质严重不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业务真实性,也未说明资金去向。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及李某构成诈骗罪,判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71条关于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投资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安机关可依据通话记录和异常账户流水进行案件串并侦查。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