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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微信,对方称可提供高薪兼职机会。张某某按指示下载'某招聘通'APP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进行'培训'。期间对方以保证金、设备费等名义分6次转账约3.5万元至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发现该APP系伪造,公司实际并无招聘资质,且相关账号已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配合封停账号,认为属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开发备案信息、支付流水记录及平台封停通知。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对方冒充公司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名单或劳动合同等反证材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支付利息,认定其构成合同诈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虚假APP诱导转账。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义务配合冻结涉案账户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