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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遭追责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因教育培训需求于2024年某月通过该公司APP注册账号。后遭遇电信诈骗,被冒充客服人员的团伙以注销网贷账户为由实施财产侵害。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因待业期间需提升技能,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在线教育平台开设账户。期间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张某某存在贷款征信问题为由,要求其注销网贷账户并配合转账操作。在所谓'线下核实'过程中,诈骗分子通过支付宝转账功能诱导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以账户异常为借口要求立即报案,实际已将资金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其轻信冒充客服的诈骗行为;公司则辩称已尽平台监管责任,转账操作系用户自主行为,且未授权第三方进行账户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账户异常截图作为证据。公司虽提供平台使用协议,但未能证明已尽充分提示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诈骗分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的诱导行为与平台责任边界问题。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及监管缺失,判令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负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22条不当得利;《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验证机制,对异常账户操作及时预警。普通用户应提高警惕,核实客服身份时注意验证官方联系方式。遭遇诈骗后需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延误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