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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骗取学生培训费遭仲裁

【标题】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骗取学生培训费遭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学员,公司主营在线教育服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收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陌生账号消息,称其医保账户异常需立即转账处理。对方提供伪造的政府网站截图,要求将3.5万元培训费汇入指定对公账户。张某某未核实账户真实性便通过公司账户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被申请人称转账行为系学员自愿,且已将款项转交给第三方平台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QQ聊天记录及网站截图作为关键证据,要求被申请人提供账户实名信息。被申请人无法说明账户使用合法性,申请人提交的转账凭证显示款项进入非公司对公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2条不当得利规定;《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核实账户信息应通过官方渠道。企业需加强资金监管,个人转账前务必验证身份。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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