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支付保证金遭APP下架拒退
【标题】扫码支付保证金遭APP下架拒退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商业交易引发诈骗纠纷,张某某作为个体经营者通过涉案APP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用于公共服务办理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为办理某公共服务事项,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涉案APP上支付3.5万元保证金。APP运营期间,该公司通过短信诱导张某某进行多次二维码收款操作。后该APP因涉嫌违规被下架,公司以系统故障为由拒绝退款,并要求张某某继续扫码支付所谓'退款手续费'。张某某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履约能力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公共服务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保证金;公司辩称APP下架属第三方平台原因,且已通过短信告知退款流程,认为张某某未按程序办理退款手续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支付记录截图、短信聊天记录及资金流向凭证,证明其多次通过二维码支付共计4.2万元。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未能出示实际履约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下架时间与资金冻结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3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对剩余0.2万元扫码支付款项认定为追加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5条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原则;《电子支付指引》第3条要求支付机构保障交易安全
【分析启示】警惕以公共服务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APP资质。建议保留所有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