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杀猪盘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杀猪盘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医疗养老项目负责人李某的男子。对方以招聘为名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诱导其在境外平台注册成为投资用户,承诺高回报。先后以'安全账户验证'为由通过支付宝转账2.8万元,后因提现受阻发现被骗,共计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且存在过度投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支付记录。公司对资金流向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业务合规性,其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张某某返还投资款2.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结合证据证明公司存在隐瞒事实及诱导投资行为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招聘为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投资前应确认资金流向合法性,保留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企业应建立合规审查机制,防范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