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APP诈骗保证金企业主被追责
【标题】虚假APP诈骗保证金企业主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企业主王某通过婚恋平台冒充高管实施诈骗,导致其遭受经济损失,现申请仲裁要求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王某。王某以公司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万元保证金,承诺先返还1万元作为利息。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5万元,分三次转入王某提供的虚假APP账户。后发现该APP为诈骗平台,王某账号已被封停,遂于2024年8月报案,但仅留存部分短信截图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未核实王某身份导致损失,属民事纠纷;张某某则认为王某冒充企业主、虚构征信修复服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庭审,张某某提交网贷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部分短信记录。公司虽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王某身份,但无法说明APP运营方资质。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涉案账号进行溯源,确认该账号与公司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身份诈骗,遭遇虚假征信服务应立即报警。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征信业务,对高额保证金要求保持警惕,及时固定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