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恋交友遭裸聊敲诈损失3.5万元
【标题】女子婚恋交友遭裸聊敲诈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分子诱导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面试邀约后,被安排与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进行视频沟通。李某以能办理高额度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添加微信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虚假医疗养老项目投资过程中骗取其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李某以'保证金'名义返还2000元小额资金,后失联。张某某报警后,警方发现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实施诈骗,涉案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向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招聘人员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则认为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明细。公司虽否认李某任职情况,但无法解释平台审核漏洞。仲裁员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发现公司注册信息与诈骗账户存在关联,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管理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87条关于民事责任的过错认定原则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对方资质,警惕以婚恋为名的复合型诈骗。建议求职者通过正规渠道确认岗位真实性,遇资金往来及时保存证据。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和资质审核,完善风险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