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遭遇征信修复诈骗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遭遇征信修复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能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虚拟币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虚假网站,所谓征信修复服务为骗局,且未收到任何商品或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合同关系要求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称平台系第三方且未实际提供服务。双方对交易真实性及平台责任归属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为虚假网站,审查虚拟币转账记录与聊天记录,认定李某使用伪造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服务义务,且平台运营主体无法核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虚拟币等值资金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民事行为效力及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处理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用户尽到审核义务,老年人应警惕所谓征信修复等话术,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网络交易应保留完整证据链,虚拟币转账需核实平台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