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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精准诈骗受害者追索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精准诈骗受害者追索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虚构贷款审批的欺诈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上与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某建立联系。对方谎称可协助办理贷款审批通过,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通过伪造的审批通知和低价商品信息,李某某以预付定金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APP在转账后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对方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功能正常且已下架,认为用户自主操作导致损失,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涉案APP后台数据,确认存在伪造政府标识的宣传页面。通过支付记录和通讯内容认定公司员工李某某使用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且APP下架前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公司虽否认直接参与,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用户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内容审核失职,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留存完整交易凭证,仅获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救济规则,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实名制义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领域,需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诱导话术。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和内容监管,用户应核实资质信息并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支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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