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APP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APP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王某,对方以办理贷款审批为由推荐虚假代购服务。王某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贷款审批APP,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以'先返小利'方式骗取其虚拟币约3.5万元。期间张某某多次通过线上沟通协商,后因未及时保存线下见面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协议,转账行为与诈骗无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部分线下见面视频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强调张某某未在法定时效内报案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王某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能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支持其主张的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APP的规制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留存完整证据链,遇要求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需立即终止。建议通过婚恋平台官方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发现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