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遭遇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遭遇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被告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5月,65岁的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声称可办理贷款征信业务,需缴纳3000元贷款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平台支付约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后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要求其配合资金核查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平台客服以'紧急止付'为由引导张某某将资金转入其他虚拟币通道,最终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与李某构成共同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平台则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李某为独立第三方。双方就平台是否履行审核义务、虚拟币交易流程是否存在过错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审查张某某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资金经多层虚拟币通道转移。平台承认未对李某身份进行实质性核查,但主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即转账。仲裁委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认定平台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尽核实义务承担70%责任,返还金额约2.4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资质审核,警惕虚拟币交易风险。老年人需提高防诈意识,面对'公检法'身份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遭遇诈骗应及时冻结账户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