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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诈骗保证金被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诈骗保证金被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用户遭遇精准信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注册账号,通过QQ与自称'李小姐'的用户建立联系。对方以恋爱为名虚构教育培训项目,谎称可提供'高收益低风险'的理财机会,诱导张某某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至二维码收款账户。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失联,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构成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不参与交易环节,且用户主动提供二维码收款方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提供平台用户注册协议。经审查发现用户注册信息存在虚假成分,但无法直接证明平台存在主观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万元保证金,剩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侵权责任;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审核义务,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被高收益骗局诱导,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与关联性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