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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老师索要征信修复费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索要征信修复费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遭遇精准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网络借贷与信息泄露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缴纳服务费,利用裸聊获取其个人信息后伪造贷款合同,通过电商平台诱导其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部分资金无法追回,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构成连带责任,公司则辩称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且已配合警方调查,认为自身不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电子证据。公司承认平台存在用户身份审核漏洞,但强调已尽到基本提示义务。经核查,李某通过平台精准获取用户信息后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监管责任,需承担30%赔偿责任,支持张某某要求平台公示用户资质的诉求,但驳回全额退款申请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遭遇类似骗局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扩大损失。征信修复属违规操作,勿轻信所谓'快速提升'承诺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