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客服骗取3.5万元被仲裁追责
【标题】企业主冒充客服骗取3.5万元被仲裁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商业交易中遭遇医疗养老项目虚假采购骗局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对接时,接到自称是医疗设备供应商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养老机构采购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企业账户转账3.5万元定金。期间发送伪造的采购合同及虚假资质文件,诱导其通过短信联系'客服'并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账户信息。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多个关联账户,导致公司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款项;公司辩称系业务往来中因内部审批延迟导致资金未到账,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疏于职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验证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无法出示采购合同原件。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链及账户异常情况,确认交易存在重大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款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认定企业主构成民事欺诈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交易资质双重验证机制,员工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对已转账的款项,需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资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