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张某某追回3.5万元损失

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张某某追回3.5万元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张某某追回3.5万元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医疗养老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伪造投资平台实施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遇见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声称能提供特效假药并承诺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约3.5万元。经查,该公司实际运营的APP存在伪造资质、虚构药品功效等问题,多名员工配合扮演'专家'角色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骗取钱财,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个人自愿投资行为,员工仅负责日常运营,且已提供部分药品实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APP存在虚假宣传,要求公司提供员工通讯记录核实身份。经比对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认定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投资款,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投资骗局,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企业应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避免因第三方支付监管漏洞导致损失。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向网信部门举报并报警处理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