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代购骗局受害者追偿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代购骗局受害者追偿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的虚假代购诈骗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引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金融审批通'APP并注册账户。通过伪造贷款审批通过的界面截图,李某某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要求张某某分四次在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诈骗平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获立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虚构贷款审批流程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且存在主动点击陌生链接过错,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支付宝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李某某为普通员工。仲裁委认定李某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且公司未对虚假APP进行风险提示,属共同侵权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向张某某返还本金3万元,扣除平台提现手续费等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金融顾问'类骗局,发现对方虚构身份或要求下载不明APP时应立即终止交易。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作为证据,遭遇诈骗后及时向网信办举报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