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诱导投资APP下架后失联被判赔偿
【标题】婚恋诱导投资APP下架后失联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引发的网络投资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谎称拥有金融投资渠道,引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先后诱导其投入约3.5万元。后涉案APP被强制下架,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平台系虚假注册,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投资平台、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短信告知投资风险,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与李某某的短信往来及APP下架公告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投资行为系个人操作,亦未证明已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仲裁委认定存在诱导投资及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投资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风险提示义务,未履行导致损害的依法担责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虚假投资骗局,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遭遇诱导投资应立即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