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投资项目微信转账遭诈骗
【标题】养老投资项目微信转账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医疗养老项目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主张遭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提供医疗养老配套服务为名,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参与投资。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遂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伪造网站截图和虚假养老服务宣传,诱导多名投资用户脱离正规平台进行虚拟币交易,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公司则称系双方自愿的投资协议纠纷,且已提供所谓服务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的网站截图作为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微信记录与转账信息完整有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损失,认定其通过虚构养老服务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服务为名的虚拟币诈骗,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