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遭冻结
【标题】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遭遇诈骗,案由涉及虚假医疗服务与虚拟币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专员。入职第三个月,公司财务主管李某以'董事长'身份通过短信联系张某某,称公司新开展的医疗养老项目需支付约3.5万元技术服务费。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转账,后发现公司账户异常被冻结,且所谓'医疗项目'并无实际业务往来。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李某长期冒充领导进行诈骗活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医疗服务宣传,利用虚拟币通道实施诈骗;公司辩称转账系员工个人操作,且已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否认存在诈骗行为。双方核心争议在于转账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及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董事长'的短信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公司账户异常通知。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服务协议,但无法说明协议签署人身份。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招聘平台信息,认定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的违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欺诈手段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分析启示】职场人员需警惕冒充领导的转账要求,验证身份真实性;涉及虚拟币交易应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账户异常应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