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充值入金遭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充值入金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参与虚假采购项目,因要求充值入金遭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电商平台上发现'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平台突然关闭,资金流向不明。经调查发现该平台存在团伙成员伪造采购合同、虚构交易对手等行为,且无实际货物交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构成诈骗罪,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称张某某自愿转账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银行流水发现资金在24小时内通过第三方账户转至境外,证人证言显示平台存在伪造资质行为。公司虽提交了部分合同文本,但无法证明实际采购关系成立
【仲裁结果】认定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资金违规操作,但因证据链存在断裂,酌情支持部分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平台资质,保留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报警,避免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