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专员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专员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地个体经营者,因婚恋交友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平台认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双方产生资金纠纷后,张某某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政务短信链接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贷款App,并谎称可先返部分利息。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李某以审核资质为名,骗取张某某现金交付约3.5万元。张某某事后发现账户信息泄露,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李某使用虚假工作证进行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则称李某为自由职业者,与公司无直接关联,且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虚构身份。公司提交员工权限清单证明李某无贷款审批权限,但未能说明为何使用政务短信链接诱骗客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员工身份管理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企业监管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场景中以贷款为名的电信诈骗,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业务信息。企业需完善员工身份认证制度,对使用政务名义的业务行为加强监管。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