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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客服诱导下载APP骗走社保款项

【标题】企业主冒充客服诱导下载APP骗走社保款项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社保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社保局的陌生来电,对方谎称其社保账户异常需立即处理。通过视频通话获取信任后,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以'补缴社保'为由要求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期间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实为诈骗平台,资金被多级拆分转入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监管责任导致诈骗发生;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诈骗行为系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银行转账凭证。公司反驳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且已采取安全措施。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公司存在未及时阻断异常交易的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电信诈骗,核实平台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企业应完善数据安全机制,公民需提高对二维码收款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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