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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络平台看到'征信修复服务'广告,对方自称是政府合作机构工作人员,以提供贷款征信优化服务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信用管家'的虚假APP。该APP要求绑定信用卡并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期间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和虚假企业资质骗取信任。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APP突然无法登录,对方账号被封停,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双方系商业合作,服务费为合理收费。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服务协议及资质证明文件,且无法解释APP突然封停原因。仲裁员询问过程中,被申请人承认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平台账号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申请人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征信服务需谨慎核实资质,遭遇要求下载不明APP的所谓'信用修复'应提高警惕。建议保存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维权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