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保证金员工维权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保证金员工维权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场景引发的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理财项目为由,要求其缴纳3万元保证金,并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账。期间多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查看所谓投资项目,后发现账户异常被冻结,遂报警。平台方称该账号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服务,未参与交易且无法核实账户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账号注册信息及资金流向证据。张某某提交了平台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证明李某某以公司名义招揽客户;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协议,无法说明账号异常原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员工诈骗行为存在监管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2万元保证金,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处理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类诈骗,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作为证据。平台方应加强实名认证及异常行为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