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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微信转账追回案

【标题】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微信转账追回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建立虚假感情关系,后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转账,导致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某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异常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李某某伪造工作证件照片并编造'内部渠道'等话术,后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启动紧急止付程序,最终发现系电信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按平台指引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导致证据不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转账截图、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平台风控日志及通话记录,确认李某某使用公司服务器进行虚假身份注册,且未履行用户身份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责任,需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1.05万元;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关于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用户身份信息,用户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并及时报警。遭遇征信修复骗局时,应第一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对方身份,保留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作为电子证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