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遭冻结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动争议,案由涉及社保医保诈骗及微信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面试时对方以王某身份自称公司高管。王某声称公司因业务需要需缴纳社保保证金,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王某身份信息不符,且公司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报警。公安机关冻结涉案微信账户,确认王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虚构高管身份骗取社保款项,公司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双方对转账用途及公司责任归属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及银行流水,确认张某某向王某账户转账3.5万元。公司未能提供王某真实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王某使用公司名义虚构业务需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法定赔偿金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用人单位需完善招聘审核程序,防范冒名诈骗。发现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