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补贴补助协议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平台客服的王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出补贴补助项目为由,声称需先支付3.5万元保证金后可返佣。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三次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期间王某通过QQ持续诱导张某某提供个人信息并承诺返佣,但始终未兑现承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补贴补助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的商业合作,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诈骗事实。双方对转账性质及平台真实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平台虚假信息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交易真实性,仲裁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认定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但结合王某冒充客服的违法行为,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的70%,即约2.45万元,驳回其余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0条(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补贴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对所谓'先垫付后返佣'模式应提高警惕,核实平台资质后再进行资金往来。遭遇骗局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