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平台杀猪盘诈骗女子3.5万元
【标题】求职平台杀猪盘诈骗女子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婚恋交友诈骗案向仲裁委申请赔偿。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男性会员,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其在虚假平台充值。期间对方冒充客服人员通过电话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张某某先后从网贷提现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平台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痕迹,张某某发现受骗后向公司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平台诈骗;公司称平台运营属第三方,且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出示支付记录截图、平台对话记录及网贷提现凭证,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截图。经电子数据固定后,确认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资金异常流转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张某某因未核实平台资质应负的20%责任后,需赔偿约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诈骗,求职者应核实平台资质。遭遇验证码索要时立即冻结账户,保留电子数据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