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社保医保问题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被自称医保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加为微信好友。李某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谎称需通过线下缴费验证资质。张某某按指示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下架且无法办理相关业务,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主动脱离平台交易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公司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司法鉴定确认聊天记录未被篡改,结合APP运营方配合调查的情况,仲裁庭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社保补贴''紧急办理'等话术陷阱,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政策信息。企业应避免使用易引发误解的宣传用语,对异常交易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遭遇诈骗后需第一时间保留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并配合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