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老太加盟被骗3.5万元提现遭拒维权路

张老太加盟被骗3.5万元提现遭拒维权路

【标题】张老太加盟被骗3.5万元提现遭拒维权路

【基本信息】本案为诈骗纠纷案,涉及老年人通过电商平台参与商业加盟,遭遇收款账户异常及提现障碍问题。原告张某某(72岁)系某市退休人员,被告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某省)。案件核心围绕合同效力及诈骗行为认定展开。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XX品牌加盟代理'广告,通过客服电话联系后被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诱导。对方要求支付3.5万元加盟费至指定账户,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后,发现收款账户系第三方公司账户且无法提现。此后多次要求退款均被以'合同已签需承担损失'为由拒绝,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审批资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签订加盟协议且提供'贷款通过'证明,认为属商业风险。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合同效力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证明对方使用非本人账户收款并虚构资质。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及所谓银行邮件截图,但无法说明账户归属。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确认客服电话为虚拟号码,最终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加盟费3.5万元,但对张某某主张的利息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认定公司通过伪造资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手段实施诈骗,但因合同已实际履行,仅支持主债权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判定公司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并承担返还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贷款审批通过'话术陷阱,核实金融机构人员身份需通过官方渠道。建议通过电商平台加盟时确认企业资质,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同时注意诉讼时效及证据补强。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